一個老政治笑話。
戈爾巴喬夫時代,蘇聯的生活日用品已經十分匱乏,老百姓到商店買臺電視機都得排幾天幾夜的隊。
一個人實在排不下去了,掏出手槍說:‘我受不了啦,我要到克里姆林宮去把戈爾巴喬夫殺掉!’
過一會他就回來了,別人問他,你把戈爾巴喬夫殺掉了?他垂頭喪氣的說:“沒有,那邊排的隊伍更長。”
我們面臨的是一個稀缺的世界,如何讓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作用,就產生了經濟學,稀缺性是經濟學存在的理由;我們面臨的是一個互相沖突的世界,如何讓有限的財富在人們之間分配,就產生了法律,解決沖突是法律存在的理由。這兩種說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什么樣的資源配置或者沖突解決方式才是合理的?
比如說現在有一臺電視機,有十個人要,該如何分配?如果允許人自由選擇,可能有很多種標準。身體健碩的人,可能喜歡以暴力為準則;年老的人,則喜歡倚老賣老;漂亮的人則更喜歡以容貌、交際能力作為標準。還可以看誰更窮給誰,或者誰更有地位誰得。總而言之,需要有一個資源配置的方式,或者說是一個解決人與人之間利益沖突的規則。
什么樣的規則是好的規則?可能各說各有理,因為各自的條件不一樣,立場不一樣,“屁股決定腦袋”,也可能是因為各自目標不一樣。但經濟學家可以斷言:在千萬種標準里,只有一種標準是沒有經濟浪費因而是最有效率的。那就是按市場價值進行分配。
打個比方,如果對電視機的價格進行管制,把價格定在市場價格以下。那么市場價格與管制價格之間的差額便是一塊利益。要得到這塊利益,就得花時間排隊。可以說,此時時間就是分配電視機的標準。誰愿意拿更多的時間精力去排隊的人,誰便能得到電視機。也許這沒什么不對,但重要的問題是,花幾天幾夜的時間排隊,除了他本人之外,沒有任何人得到好處。如果他拿這幾天幾夜的時間用來工作,賺取幾十塊錢工資,那么他對社會的貢獻,至少也值這幾十塊錢。而用在排隊上的幾天幾夜便完全被浪費了。再比如,古代中國“學而優則仕”,做了官就能賺大錢。于是無數讀書人窮經皓首,把精力花在八股文身上。此時,會不會做八股文成了分配的標準。至于這八股文是否對社會有實際作用,在所不問。
推而廣之,以武力為分配手段,便只能是互相爭奪,人人自危;以地位為分配標準,便會使得人人專事鉆營,或跟在權貴之后溜須拍馬;以年齡為分配標準,便只能是讓年輕人安心等老,或虛報年齡。誰窮誰得,便會有人安心做窮人,等待救濟。以所謂的“政治思想”為標準,便會是文革中的人人手捧紅寶書,天天搞政治運動。
只有市場經濟下,浪費最少。如果某人要得到電視機,他唯一的辦法是出錢。如果電視機非常搶手,賣家必然漲價直到供求均衡,最終價高者得,不存在排隊。表面上這似乎不合理。但從買者考慮,買電視機的錢只能是從其它人那賺回來的,而要賺錢就必須要對社會有貢獻,而他的貢獻起碼要相當于電視機的價值。從賣方考慮,如果電視機供不應求利潤很高,一定會有更多的人投入電視機生產,最終使價格下降。由此可見,成千上萬的分配標準里,只有通過市場交易,以市場價值定勝負沒有浪費。
有人批評市場經濟造成貧富不均。然而只要社會沒有達到按需分配的地步,就必然需要分配的標準。而只要有分配的標準,便會有優勝劣汰。人的能力千差萬別,總會有人更適用這個分配標準而有人不適用。據研究,在計劃經濟的年代,特殊階層享受的待遇與底層民眾相比,同樣貧富懸殊。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永恒的規律。但唯有市場經濟能把人的能力引向生產創造中,從而最大效率的創造社會財富。也唯有在這個做大了的蛋糕之上,才更有可能追求公平。
唯有實行市場經濟的社會是有效率的社會,唯有保護市場經濟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