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定項選擇題。請問,在下列哪些選項中,哪些是現代經濟學研究的范圍:
A,歐陽過跟楊康買賣一只蘋果;
B,鳩摩智與慕容復就鳩摩智污染慕容復土地一事進行談判;
C,采花賊田伯光淫心大起,可是他知道強奸被抓住是要坐牢的。他正在猶豫之中;
D,岳不群決定參選五岳聯盟主席;
E,楊過與小龍女經過十六年的愛情長跑,終于走入婚姻的殿堂。
如前所述,“理性人”的假設,可以說是整個經濟學的前提。但這個假設也是處在不斷的發展之中的。古典的理性人時代,經濟學家用它來分析市場中人們的行為。“理性人”們算計著成本與收益,追求著自己最大的利潤。這個“理性人”更多的是一個商人的角色。而作為現代的“理性人”,他不但追求物質利益,他還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和社會地位。很多時候,他還會把別人的快樂當作自己的追求。他不是眼里只有錢,所有人類需要的美好事物他都需要;他也不是完全自私的,他懂得助人為樂。沒有變化的是:經濟學認為,所有這些東西,都能給他帶來效用。而且“理性人”始終在追求著自己的效用的最大化。
這樣全新的“理性人”的面貌使現代經濟學的研究范圍大大擴展。有笑話說,你如果教會一只鸚鵡學會說“成本”和“收益”,那世界上就又多了一個經濟學家。但現在的經濟學家可不僅用成本與收益分析市場上的買家與賣家,也用來分析什么樣的賠償責任會使人盡量避免事故,分析一個罪犯是怎樣權衡他的行為的成本與收益從而決定去實施一項犯罪的,分析一個政治家怎樣表現以換取選民的投票,還會得出結論說,人們要結婚是因為結婚的成本大于收益而相反時就可能會離婚。一切需要權衡的人類行為都在現代經濟學研究之列,因此現代經濟學的定義是:研究人的理性選擇的學問。在上面的選擇題中,ABCDE都應選。
顯然,這些選項也都在法律的調整范圍之內。法律是用來調控人的行為的,既然如此,法律不可以不去了解人們是如何作出一項行為的。而對此,經濟學大有用武之地。比如說,既然“理性人”會根據一件事情對自己有沒有好處而決定做不做,也就是說,人們會對激勵作出反應。即如果一個人的環境發生變化了,導致他的行為的成本收益變化了,他的行為就會改變。那么很顯然,法律如果希望人們作出某一行為,就要改變作為人們行為的后果的利害關系,使人們這樣做對自己有好處。法律的作用不是強迫人,也無須教化人,而應該是引導人,激勵人。
每一門學科都有其局限性。法學和經濟學都不例外!袄硇匀恕钡念A設就常被批判:人都是自利的嗎?人是完全理性的嗎?經濟學家對此的回應是,抽象是科學研究所必須的。科學研究必然是從世界萬象之中抽取一個切面,加以分析。一張1:1的地圖無疑最符合現實,但卻毫無用處。從某種意義上說,真理總是抽象的,真理就是等待證偽的假設。牛頓定理假設沒有摩擦力的世界,但世界從來沒有完全消滅摩擦力。我們所有的決策都以假設還會有明天為前提,但這個假設有可能破滅。一種理論是不是好的、科學的理論,關鍵在于,這種理論能不能解釋現實,進行有效預測,進而作用于現實。而對此,經濟學已經發揮了自己的作用。
現代經濟學研究范圍不斷擴展侵入其它學科,這使某些人大為不滿,譏之為“經濟學帝國主義”。作為最有歷史傳統、始終在追求自治自足的法律和法學,可能也難免有這種抗拒情緒。但在了解一件事物之前,最好不要輕易的否定一件事物。何況看起來,經濟學確實有望成為法學的一個不錯的工具。所以,讓我們上路,繼續講述法經濟學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