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針對部分中小銀行定向降準 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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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行)從2019年5月15日開始,對聚焦當地、服務縣域的中小銀行,實行較低的優惠存款準備金率。約有1000家縣域農商行可以享受該項優惠政策,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全部用于發放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建立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的政策框架,促進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9年5月15日開始,對聚焦當地、服務縣域的中小銀行,實行較低的優惠存款準備金率。對僅在本縣級行政區域內經營,或在其他縣級行政區域設有分支機構但資產規模小于100億元的農村商業銀行,執行與農村信用社相同檔次的存款準備金率,該檔次目前為8%。約有1000家縣域農商行可以享受該項優惠政策,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全部用于發放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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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中小商業銀行11.5%的存款準備金率在全球仍屬于較高水平,降準有空間。”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李佩珈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實施結構化的、差異化的較低存款準備金率是推進我國貨幣政策框架轉型的重要內容。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表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亮點之一,就是建立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的政策框架。中小銀行與小微企業有著天然的相容性,采取差別化的監管政策,將改善金融服務不充分、不均衡等狀況。”
董希淼預測,未來存款準備金率可能會逐步轉向三檔——大型銀行為第一檔,中型銀行為第二檔,小型銀行特別是縣域農信社、農商行為最低的第三檔。
“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中小銀行差異化準備金政策,基本沒有制度障礙,有望在較短時間內加以實施。”一位國有大型銀行高級銀行業分析師對《金融時報》記者說。
業內人士認為,中小銀行不同于大型銀行,在資金來源和資金成本仍不具優勢的情況下,持續加大小微信貸業務的投入力度有一定的困難,降低這類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不僅能有效釋放增量資源,而且也有助于通過向銀行提供低成本資金來進一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進而對提升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產生積極作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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